建设工程
作者:lyx 发布时间:2021-04-30 09:51 来源: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1 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2 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3 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4 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 项目经理:
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6 设计单位:
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7 监理单位:
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8 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0 工程: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 合同价款: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中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 追加合同价款:
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3 费用:
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4 工期: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5 开工日期: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6 竣工日期: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7 图纸:
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 施工场地:
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9 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报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0 违约责任:
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21 索赔:
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22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3 小时或天:
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 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4 工程量清单:
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25 项目编码:
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为统一编码,其中,一、二位为附录顺序码,三、四位为专业工程顺序码,五、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
26 综合单价:
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27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28 预留金:
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
29 总承包服务费:
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30 零星工作项目费:
完成招标人提出的,工程量暂估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
31 消耗量定额: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正常施工条件下制定的,生产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
32 企业定额:
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以及有关工程造价资料制定的,并供本企业使用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