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的制度创新:立法争点与解释难点”研讨会成功举办
作者:wxzcwadmin 发布时间:2024-10-02 08:20 来源: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2024年9月29日下午,由无锡仲裁委员会、苏州仲裁委员会、常州仲裁委员会联合主办,无锡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业务委员会、江苏金汇人律师事务所协办,上海汉盛(无锡)律师事务所支持的“公司法的制度创新研讨会”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商法研究所所长、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全国人大法工委《公司法》修改咨询小组成员刘俊海教授担任主讲人。研讨会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来自苏锡常仲裁机构、市律协及相关律师事务所、企业的100余名专业人士现场参加了活动,近4000人次观看了线上直播。研讨会上半场由无锡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仲裁办副主任曹琪主持。
常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吴媛女士致欢迎辞。吴媛副主任对刘俊海教授的到来表示欢迎,并指出新公司法在制度层面的多处修订为公司相关争议的仲裁审理带来了新挑战、新机遇和新影响,值得业内人士的深入交流与探讨。仲裁机构对于公司纠纷的防范与化解始终给予高度关注,未来也将继续加强与各行业专业人士的理论实务交流,为法律服务用户带来更为良好的体验,推动苏锡常区域仲裁机构成为仲裁实务交流的新高地。
刘俊海教授此后就新公司法修订的制度创新等法律议题作专题讲座。他首先以公众眼中的新公司法为引,介绍了公司法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性、新公司法确立的核心价值体系以及当前公司法案件裁判面临的挑战。随后,刘俊海教授围绕识别公司法中的效力规范、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签署的担保合同效力、股东滥权的民事赔偿责任、合并揭开公司面纱规则的创新、家族公司股东资格的继承、股权代持纠纷、外资公司董事会制度的转型、公司理性自治等前沿问题,详细介绍了本次新公司法修订实施的制度创新、立法目的与解释要点。刘俊海教授的生动讲解,为在场听众与线上观众带来了一场属于公司法的知识盛宴。
在与谈分享环节,江苏金汇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健律师、上海汉盛(无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鑫律师分别就新公司法修订的相关法律议题进行了交流分享。徐健律师结合实务经验,就新公司法下董事会职权与董事责任规定分享了看法,并对章程能否概括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职权、董事因决策问题承担责任的性质与边界等法律问题进行了交流。王鑫律师就新公司法的规范目的变化、公司治理制度的“内紧外松”特点、投融资活动中的投资人保护等问题分享了看法,并就公司法的发展方向进行了专业分享。
研讨会下半场由苏州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周雷先生主持。
无锡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业务委员会主任陈召利先生为研讨会致闭幕辞。陈召利主任对于刘俊海教授及二位与谈嘉宾的精彩发言表示感谢,并指出,今后市律协愿意与仲裁机构继续加强交流合作,从而更为有效地搭建起以专业建设为基底,以国际视野为导向,服务于仲裁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专业交流平台,共同研讨公司争议的发展新特点、新规则与新趋势,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能力,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法律服务,推动公司纠纷领域的法律服务进步与创新。